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工程师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中法工程师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规范保研过程,选拔优秀学生进入研究生、工程师阶段的学习,根据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作原则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 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2) 坚持科学选拔、保障自主报考;
(3) 公开、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研究决定推免生工作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名单如下:
1. 领导小组
中方:院长,书记,本科教学副院长,研究生教学副院长;
法方:院长,副院长;
2. 工作组:
组长:中方院长
副组长:本科教学副院长
成员:
中方: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副书记,团委书记,专业教师代表1人,法语教学负责人;
法方:副院长,物理教学负责人、数学教学负责人、工业科学教学负责人
三、推免生评价体系
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对于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情况、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的学生,如满足保研基本条件,应予以优先录取。
申请参加推免保研的学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政治合格,身心健康;
(2)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本科前三年学习任务,并通过所有课程的考核;
(3) 在本科前三年学习期间,经由学院推荐赴国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生,需提供在对方学校学习期间的成绩证明,并由学院教务部门完成成绩转换后,方能纳入学院考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保研基本条件:
(1) 因考试原因受任何处分;
(2) 受学校行政记过以上(含)处分;
(3) 未按规定注册或正在休学;
(4) 因成绩原因降级。
四、推免程序
(1) 根据学校当年政策,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学院保研工作细则、时间节点和选拔工作组成员,并予以公示;
(2) 选拔工作组确定符合保研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3) 按照学校给定的保研指标, 选拔工作组对符合保研基本条件的学生进行审核与排序(以学分加权平均分排名为主要依据,综合评定),确定获得保研资格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4) 全部过程接受学校、学生监督。
五、其他
(1) 所有获得保研资格的学生必须与学校签订《北航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
(2) 未获得保研资格的学生转入短学制学习;
(3) 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中法工程师学院所有;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冲突之处,以上级相关规定为准。
六、申诉渠道
教务电话:82339307 联系人 王乐梅:zfwlemei@163.com
监督电话:82339307 联系人 张莉:kitebule@163.com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工程师学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