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工程师学院
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17年研究生的暂行办法
一、组织领导
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洪冠新
副组长:于黎明
成员:徐平、田原、方乐、殷传涛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法语达到《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TCF/TEF(或DELF/DALF)所规定的B1(或相同水平)以上,不接收无法语基础的学生。
4. 具有法国预科模式的教育背景,已完成法国预科阶段数学、物理类课程(或相近课程)学习。
5.具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团队精神和创新能力。
6.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8.本学院不接收非全日制培养方式。
三、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17年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2.《2017年推免生申请表(中法学院)》一份。
3.申请学术型硕士的学生拟提交《导师拟接收学生确认表》一份。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中、法文自述(限1000字以内)一份。
5.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本科阶段成绩单一份。
6.若本人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物,提交复印件一份。若本人在学期间,有学科竞赛、科技活动等各种获奖证明,提交复印件一份。
7.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正反面需复印在A4纸的同一页面上)。
8. 法语考试成绩证明。外校考生需提交TCF/TEF(或DELF/DALF)法语考试成绩证明,对于无法提供TCF/TEF(或DELF/DALF)法语考试成绩证明的外校考生,在复试时可要求其参加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组织的法语水平考试。
9. 近一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表(样式参见附件)一份。
四、拟招收推免生名额
1.学术型:共45名,全部用于接收推免生。其中: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00) 10名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 5名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00) 7名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0) 7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 11名
机械工程(080200) 5名
报考学术型硕士的考生建议在录取前确定导师。在培养过程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需在导师的指导下,参加导师所在院系组织的学位论文开题、中期和毕业论文答辩;硕士学位论文由该学科所在学位分委员会负责审核。
2.专业型:接收35名推免生,只招收“工业工程(085236)”专业,研究方向为“工程技术与工业管理”。报考专业型硕士的考生可在入学后再确定导师。
注: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均为全日制学习方式
五、流程及相关信息
1.申请
(1)申请者请到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aa.edu.cn/查阅相关说明及要求,下载申请表(见附件),按照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要求的时间节点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中法工程师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不予参加复试; 申请者将全部申请材料按第二条顺序(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寄(或送) 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号教学楼401室(318室)。联系人:段斐(沈天翼),联系电话:010-82339307;15011180790。材料截止时间9月22日10:00。申请者请关注学院网站相关的通知,复试时间地点稍后会另行通知。
(2)申请者需及时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支付、填写志愿等步骤,网报志愿须与纸质材料填写志愿一致。
2.复试
(1)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依据所公布的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对申请者各项材料(含体格检查表及推免服务系统填写的网上报名志愿)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复试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复试通知。接到“推免服务系统”复试通知的申请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学院的复试通知。
(2)学院将对接受复试通知的申请者组织复试,复试时申请者需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3)考生一般只需参加面试。面试一般20分钟。如复试专家组认为有必要,也可要求某些考生完成指定科目的笔试考题(答题时间不超过30分钟)。复试专家组将参考考生的笔试成绩,给出对应的面试成绩;面试语言包括汉语、法语和英语。复试名单学院网站(http://ecpkn.buaa.edu.cn/)上公布的相关文件。
(4)评分和录取标准:总分300分:外语水平100分,综合素质及报考动机100分,专业基础和综合能力100分;按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3.录取
(1)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申请者发放待录取通知。接到“推免服务系统”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应在学院要求的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否则学院可撤消待录取。
(2)申请者一旦接受待录取通知,则不可再接受其它志愿的待录取通知,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列为统考生。
六、其它说明
1.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 若2017年9月份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则取消入学资格。
3. 一经发现提供的各项材料不实,即刻取消其推荐免试录取资格。
4.申请者须及时浏览“推免服务系统”、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网站公布的有关通知,务必保证“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正确,并保持手机畅通。
5.所有资料均不退还。
6.考生务必及时登录教育部、学校研招办以及中法学院网站查询相关信息,不及时查看信息导致的损失,考生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