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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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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工程师学院拟定学生党支部合格党员行为标准规范

发布者:中法工程师学院发布日期:2016-11-23 来源: 返回

在学校《关于在学生党支部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下一步有关工作的通知》号召下,中法工程师学院党委各年级党支部均积极开展关于“合格党员行为标准规范”以及“合格党支部建设规范”的讨论研究。

经本科生、研究生共5个学生党支部生活会研讨结果,制定中法工程师学院学生党支部合格党员行为标准规范如下:

中法工程师学院合格党员行为标准规范

分类

具体内容

标准一

文化课学习

刻苦学习文化课知识,学习成绩优秀,有很强的上进心,充满正能量,学习成绩排名在年级前30%;在学习方面能够带给班级同学帮助,主动帮助身边同学,做到自己成绩优秀的同时积极与同学交流,带动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标准二

党性修养

有明确的入党动机,并不断发展完善自己的入党动机,有组织、有纪律,按时上党课,积极参与党课学习,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能起到党员应有的楷模作用,树立党员形象吸引周围同学靠近党组织

标准三

理论学习

能不断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了解党、热爱党、支持党,关心时政要闻,及时了解国家的大政方针和时事政治,并能结合系列讲话精神对当下国家热点有理性的分析和自己的正确见解

标准四

民主生活

党员需要不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自我揭露工作学习上的缺陷不足,乐于倾听别人给自己提出的宝贵意见,并从其中汲取经验教训以改善自身;党员应及时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到党组织生活之中,必须积极参与党支部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标准五

榜样模范

党员必须在班级中起到宣传党的思想的作用,与同学互帮互助,引导同学正确认识党的方针、政策;党员要在各个方面都起到表率作用,包括学习、工作、社会公德和高尚情操方面等

标准六

社会工作

积极参与实践活动,每学期开展2次以上志愿活动,进行一次社会实践学习感想交流;积极参与学生工作,担任班团干部,每学期至少做两次学生会、发展辅导中心或者班委会的工作,培养作为党员的责任心;每个月完成一篇本月的包括社会实践、党课、民主生活会等方面的学习感想

标准七

日常生活

定期组织班级体育锻炼,加强身体素质;积极投身于集体活动,在生活中积极帮助同学,乐于助人,帮助需要帮助的同学;每个月利用课余时间至少读一本书或听一次报告、讲座,丰富自己的课余文化生活